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垃圾清运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9-ZC02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垃圾清运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年 | 1、供应商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校方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天18:00以后不允许有垃圾遗留)。清运的垃圾必须按照本市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不得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校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供应商承担,并且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收缴其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供应商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校方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上垃圾散落,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 5、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校方的反馈意见。 6、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校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低速行驶,降低噪音,确保安全行车。供应商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要保证每日2名(司机1名,专职保洁员1名)人员负责我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8、供应商应符合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运输保障方案》(赣市城管字[2018] 18号)文件的车辆要求,取得进入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进厂资质(办理IC卡或其他有效证明)。 | 16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 10月1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 10月15日至2019年 10月21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 10月24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法:采购人根据《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垃圾清运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季初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一个季度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传真:0797-5552879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 www.gc-zb.com/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城内
电话:18579708068
联系人:刘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